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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奔驰轿车事故受损 依法调解迅速理赔

发布时间:2021-06-04 09:55:14


2021年3月7日,外地回罗山探亲的陈某驾驶奔驰牌京N某号小型轿车沿337省道,由西向东行驶至罗山县东埔镇东埔村路段超车时,与相对方向行驶王某驾驶的车辆相撞,致陈某受伤,陈某驾驶的车辆损坏,造成交通事故。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陈某承担此事故全部责任。后经评估陈某驾驶的奔驰牌轿车损失价格总计590741元。

5月25日,罗山县道交一体化处理中心受理该案后,指派该中心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员第一时间分别联系了事故双方及保险公司,由于当事人都在外地工作,承保的保险公司也均是外地公司,对调解工作也不是很配合,调解几度陷入僵局。

【我为群众办实事】奔驰轿车事故受损 依法调解迅速理赔

6月2日,陈某从外地返回罗山后,调解员加大调解力度,与陈某和保险公司的法务人员面对面,通过摆事实、讲道理、析法律再次组织双方调解,对该起案件的赔偿金额进行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促成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赔偿陈某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合计570000元,双方今后再无纠葛。

至此,一起双方争议较大、调解标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被迅速的妥善化解,双方当事人对罗山县道交一体化处理中心的工作均表示满意。

责任编辑: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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