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罗山法院楠杆法庭陈玲莉法官通过微信视频调解的方式,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案件。
2015年,已怀有数月身孕的原告康某经人介绍与被告马某相识,双方于2015年在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2016年生育一子。婚后,由于性格差异,夫妻之间常因琐事发生争吵,感情产生裂痕。康某三次起诉离婚,态度非常坚决,而被告马某要求康某返还彩礼并返还非婚生子的抚养费,否则不同意离婚。庭审中双方均不同意调解。
在调解无望的情况下,陈玲莉法官没有轻言放弃,多次与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沟通协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后双方被法官真诚的态度所打动,同意调解解决二人之间的感情纠葛。但由于庭后双方均外出打工,往返需要耗费较大的经济及时间成本,为给当事人提供司法便利,陈玲莉法官提议通过微信视频方式进行调解,经过近一个小时细致入微的调解,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和平分手,孩子由原告抚养,被告不给付抚养费,原告给付被告子女抚养费20000元。
近年来,罗山县人民法院主动适应新形势并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运用科技手段助力审判实践已成为常态,既节约了审判资源,亦节省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提高了办案效率,充分体现了司法为民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