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祝“中国人民警察节”活动
导语:2020年7月21日,《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中国人民警察节”的批复》发布,同意自2021年起,将每年1月10日设立为“中国人民警察节”。“中国人民警察节”是在国家层面专门为人民警察队伍设立的节日,是对人民警察队伍为党和人民利益英勇奋斗的充分肯定。
1月10日上午,在首个“中国人民警察节”到来之际,罗山县人民法院开展了庆祝“中国人民警察节”系列活动,副院长胡忠宪参加并讲话,活动由法警大队大队长陈刚主持。
“警徽在心间,银星闪闪亮。挺起胸膛,誓言铿锵……”,全体法警以饱满的热情唱响了《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之歌》,一阵阵嘹亮的歌声在法院内回响。
全体法警列队整齐,庄严肃立,高举右拳,庄严宣誓:“我宣誓:我志愿成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献身于崇高的人民司法事业……”铿锵的誓言彰显了司法警察对党忠诚、服务人民、纪律严明的精神风貌,庄严的誓词增强了司法警察为党为人民履职尽责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随后,全体警员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在人民警察授旗仪式上的训词。
旗帜就是方向,旗帜凝聚力量。通过开展此次活动,进一步凝聚了警心,激励了斗志,增强了历史使命感、职业认同感和政治责任感。大家纷纷表示,要时刻铭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永保对党忠诚的政治本色,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昂扬的姿态,更高的标准奋力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