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值企业复工复产高峰期,企业经营所面临的法律风险大大增加,为依法化解企业难题,积极服务企业复工复产,3月3日上午,罗山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何啸到县产业集聚区实地检查指导企业疫情防控和有序复工复产工作。
何啸一行分别来到县兴泰电子有限公司和信阳中毅高热建材公司,在进入企业之前,大家首先进行消毒、测温、登记。据企业工作人员介绍,进门消毒测温不仅针对外来人员,车间职工在上岗前也会进行必要的检测,不仅如此,每天还会组织专人对企业进行至少两次的无死角消杀,确保企业职工的安全健康。
在走访过程中,何啸听取了各企业关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进展情况的介绍,详细询问了企业返岗员工疫情排查情况、防控隔离措施落实情况、防疫物资储备保障情况以及当前面临的主要困难和司法需求。同时为企业送去该院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工作联系卡及相关法律资料,希望企业在遇到法律上的困难时,及时主动地向法院寻求帮助,该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提供更加精细化、便捷化的司法服务。
何啸指出,企业在复工复产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根据党中央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做出的科学判断,注重疫情防控与经济发展并重,企业要积极调整工作思路,在做好疫情防护的前提下,抓好有序复工复产。二是积极采取措施复工复产。要做好统筹规划,组织好人力,注重资金筹集,为后续复工复产提供充足的保障。三是抓好统筹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及时加强与当地政府和卫健部门的联系,细化处理职工健康证明,确保职工返岗不受影响。四是依法处理疫情引发的纠纷。特殊时期要加强互帮互助,通过合作发展消化矛盾纠纷,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减少企业涉法成本。
县产业集聚区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林华杰、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梅传莉、民二庭庭长祁怀志参加活动。
02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2月29日上午,罗山法院院党组召开视频会议,认真学习《关于政法机关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意见》的内容,研究部署法院疫情防控和司法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工作,院党组书记、代院长何啸主持会议并讲话。
视频会上,何啸领学了《关于政法机关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意见》的重要内容,并提出三点贯彻落实意见:
一是紧绷疫情防控不放松。全院各部门在思想上要继续保持高度重视,继续贯彻落实好县委及上级法院下发的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各类通知文件,不折不扣地执行好我院前期制定的各项防控举措。
二是坚持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两手抓、两手硬。审判工作要适应当前特殊时期的工作需要,干警要加强专业知识及信息化的学习,提升办案能力和水平,为疫情过后案件数量大幅上升做充分准备,做到审判工作不缺位、不掉队。
三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复工复产相关工作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全院各部门要积极探索解决涉企业复工问题的方式方法,主动了解企业面临困难和司法需求,做好政策宣讲、法律咨询、司法建议、纠纷化解等工作。
03
3月2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关于依法妥善办理中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案件的工作指引》,罗山法院在接到该通知后,为更好的贯彻文件精神,立即安排部署,组织全体员额法官及法官助理学习传达。
3月3日上午9点,罗山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梅传莉利用“学习强国”平台,主持召开视频会议,学习传达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依法妥善办理中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案件的工作指引》通知及相关内容,全体员额法官及法官助理按时参加会议。
学习结束后,梅传莉强调,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仍要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要继续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同时还要提前为疫情结束后即将面临的“立案潮”做好准备工作,为更好的开展之后的审判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为更好的巩固学习成果,梅传莉要求全体员额法官及法官助理视频会后自行深入学习,并在工作群内交流学习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