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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法院董王超荣获第六届“信阳青年五四奖章”

  发布时间:2019-10-24 09:22:02


罗山县法院董王超荣获第六届“信阳青年五四奖章”

  10月19日上午,共青团信阳市第四次代表大会在百花之声隆重开幕。开幕式上,对第六届“信阳青年五四奖章”和“信阳青年五四奖章集体”进行了表彰,罗山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董王超被授予第六届“信阳青年五四奖章”,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书记乔新江等与会领导为获奖个人和集体颁奖。开幕式前,与会领导还接见了获奖个人和集体代表,并与出席共青团信阳市第四次代表大会的代表一起合影留念。

  据了解,“信阳青年五四奖章”是共青团信阳市委、信阳市青年联合会授予为全市改革发展做出杰出贡献的青年和青年集体的最高荣誉。此次表彰共授予了26名同志“信阳青年五四奖章”和15个青年集体“信阳青年五四奖章集体”,董王超是此次表彰中全市法院系统唯一一名获此荣誉的法官。

罗山县法院董王超荣获第六届“信阳青年五四奖章”

  董王超同志2015年7月任罗山县人民法院龙山人民法庭庭长,2019年4月至今,任罗山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一庭庭长。他体恤民情,于微细处见精神;他精于业务,辨法析理具慧眼;他公正司法,敢教群众最放心。他审结各类案件一千余件,无一起被发回重审或改判,无一起被缠诉信访,无一起不廉洁问题反映;先后获评全国优秀法官、全省审判业务专家、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全省法院优秀办案法官等荣誉称号;一次荣立二等功、两次荣立三等功。

责任编辑:尹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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