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罗山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基层人民法庭建设和发展,不断夯实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和司法为民根基,通过“下力气、聚人气、接地气”三气合一,实现了人民法庭基础建设新突破、队伍建设新局面、司法服务功能新提升。
一是下力气开展基础建设。投资100余万元大力改善人民法庭办公和生活条件,对法庭院内重新绿化,对内外墙面重新修缮,安装显示屏、空调等设备,硬件建设得到提升,法庭面貌焕然一新。配齐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等办公设备,为两个法庭安装了高清庭审直播设备,实现四级联网,提高办公智能化水平,智慧法庭初具规模。以“五小”工程(小食堂、小宿舍、小菜园、小图书室、小活动室)为抓手,完善法庭功能,让法庭干警工作生活更加舒心。
二是聚人气促进队伍建设。以司法改革为契机,充实审判力量。优先配齐配强法庭队伍,人民法庭审判团队均达4人以上,审判力量得到加强。以党建为引领,锻造过硬队伍。坚持把党支部建在庭上,把党旗插在基层,4个基层法庭均成立党支部。依托党支部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十九大精神等学习教育活动,增强“四个意识”,筑牢思想根基。加强教育培训,提升业务素质。优先外派法庭干警学习培训;发挥人民法庭审判团队法官专业会议作用,每周五开展案件研讨、工作交流活动,经常性开展巡回审判、法制宣传、带案下访活动,提高法官纠纷疏导能力、矛盾化解能力、案件调解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健全关爱机制,凝心聚力。积极争取解决法庭干警职级待遇、乡镇工作补贴,研究落实了增加法庭安保力量、安装安防监控、提高食堂经费保障标准,推行党组成员联系人民法庭制度,切实关心法庭干警思想、工作和生活,帮助法庭干警释压减负、解决问题。人民法庭干警人心更齐、人气更盛、干劲更足。
三是接地气实现矛盾化解。面向农村,着立服务“三农”。借力“枫桥经验”,强化与基层组织的配合协调,加强对当地新农村建设发展形势的研判,及时调整审判工作重点,对涉及土地承包、流转、农业生产等事关农民生活纠纷案件,做到精心审判和妥善处理,努力实现法、理、情的统一,助推改革,稳定社会,促进和谐。面向群众,落实司法为民。人民法庭坚持开门“引进来”和“走出去”的司法工作模式,实现工作日全天在岗、非工作日全天候值班,敞开大门热情接待基层群众前来咨询法律问题,帮助群众解决矛盾纠纷。不断提升法庭诉讼窗口服务功能,大力推行诉调对接、小额诉讼程序适用,设立巡回办案点,落实便民小黑板,方便群众诉讼,提高审判质效。结合大走访、普法宣传、巡回审判活动,走出去深入辖区群众家中、田间地头普及法律知识、宣扬司法良好形象,切实做到密切联系群众,与群众心连心。人民法庭在维护基层稳定和促进美丽乡村建设中的作用更加凸显。
2017年以来,4个人民法庭共接待群众10000余人(次),审结民事案件3157件,约占民事案件结案总数的40%, 将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涌现了全国优秀法官、全省审判业务专家、全省法院先进个人、全省法院优秀办案法官龙山法庭庭长董王超等先进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