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响应罗山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学习宣传《信阳文明20条》的号召,罗山县法院积极采取措施,在全院深入开展学习宣传《信阳文明20条》活动,切实树立文明干警形象。
自2018年10月9日《信阳文明20条》公布以来,该院通过微信、微博等自媒体进行了广泛宣传,积极转发市文明办对《信阳文明20条》的相关解读,使该院干警了解文明20条的具体行为规范,争做文明行为践行者。12月28日,县文明办召开文明20条发放仪式,会后该院积极落实会议精神,向各个部门发放了《信阳文明20条》口袋书,号召全院干警认真研读,积极践行。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罗山法院每年都会开展一系列的文明志愿活动,引导干警积极参与,将文明举止落实到生活的点滴之中,有力促进了法院工作开展、公正文明形象的树立。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加强对《信阳文明20条》的宣传,通过更多的文明志愿活动,增强该院干警的文明意识,努力用实际行动带动更多的群众参与到文明创建中来,为建设更加美丽、更加和谐、更加文明、更加美好的家园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