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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罗山法院龙山法庭庭长董王超获评首届“全省审判业务专家”称号

发布时间:2018-11-28 16:5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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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罗山法院龙山法庭庭长董王超获评首届“全省审判业务专家”称号

  10月19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豫高法(2018)322号文件,决定授予董王超同志“全省审判业务专家”荣誉称号。此次是我省法院进行的首届全省审判业务专家评选,经过申请报送、资格审查、组织评审、社会公示等环节严格评选,共授予25名同志“全省审判业务专家”荣誉称号。董王超同志是全省法院唯一一名在人民法庭岗位上获此殊荣的法官,也是信阳市唯一一名获此殊荣的法官。

  董王超同志安徽大学毕业后于2006年考入罗山县人民法院工作至今,历任书记员、审判员、办公室副主任,现任龙山人民法庭庭长。2008年以来,该同志先后参与编写法学专著一部,在法律适用、人民司法等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法学论文3篇,在刑事审判参考、人民法院案例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等载体发表各类专刊案例6篇,在半月谈、中国审判、法制日报、人民政协报、人民法院报等国家级报刊发表各类理论文章19篇,学术文章总字数达38万余字,并有1篇论文在中央政法委第二届执法公信力论坛上获奖,5篇论文在省法学会、省法院举办的各类征文和学术讨论会上获奖。

  据了解,董王超同志2015年6月任龙山人民法庭庭长以来,年均个人审结案件210件以上,连续三年居全院个人年度结案数第一,无一起发回和改判案件,无一起被缠诉信访,无一起不廉洁问题反映;他个人先后被授予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全省法院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责任编辑:廖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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