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认真践行“护航绿色生态,打造鸟类天堂”的司法保护主题, 3月9日上午,罗山县人民法院在杜堰河鹭鸶林湿地开展涉林案件集中复植补种活动。此次活动特邀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罗山县人大常委会、县检察院、等单位的领导和同志以及罗山各志愿者协会、新闻媒体朋友参加。
罗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尹伟主持活动,他强调:该院依托审判实际和县域环境资源特色,确立了“护航绿色生态,打造鸟类天堂”的环境保护主题,开展集中复植补种活动是该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重要举措之一,特邀请大家共同见证这项措施的落实情况。
“查某未经许可,滥伐林木,数量巨大,构成滥伐林木罪。因其事后积极植树造林、主动恢复植被,法院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该院党组书记、副院长胡忠宪、刑二庭庭长方平在现场公开审理四起涉林刑事案件,并当庭公开宣判。宣判结束后,被告人代表就复植补种进行现场承诺,他表示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愿意为自己的不当行为承担后果,并承诺今后将坚决保护环境,守护绿色家园,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大家的监督。
接着,信阳中院副院长陈焕成就此次复植补种活动讲话,他强调,此次复植补种活动很有意义,将罗山法院“打造鸟类天堂”工作、巡回审判、公开宣判、多元共治、志愿服务有机结合一起,为保护生物多样性做出了贡献,使被告人甚至社会公众,接受一次深刻的法治教育洗礼,扩大了犯罪的预防效果,提高了公众参与度,有助于形成环境保护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陈院长指出,罗山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一直走在全市法院先进行列。希望罗山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兄弟单位的大力支持下,继续保持优良传统,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最后,在罗山县林业技术站技术人员现场指导、罗山县司法局社区矫正机构人员现场监督下,该院组织2017以来判决的8案10名被告人在杜堰河鹭鸶林湿地指定的位置内进行复植补种。活动当天,多个社会团体自愿参入到此项活动,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截止当天上午,共植香樟树、桂花树、水杉共计1100余棵。此次复植补种活动的开展极大地促进了人们对环境资源法律法规的认知,增强了人们环境守法和环境保护意识,取得了较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