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罗山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会上对罗山县人民法院院长进行了选举,此次会议应到代表273名,实到代表265名,罗山县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尹伟以265票赞成票全票当选罗山县人民法院院长,并进行了宪法宣誓。
在此之前,尹伟代表县法院向大会作了工作报告,汇报了过去五年县法院工作情况,并提出了2017年工作意见。在回顾过去五年工作时,尹伟说,2012年以来,罗山县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4613件,审执结12891件,分别比前五年上升44.5%和30.2%。其中,2016年受理案件4010件,审执结3579件,受理案件数再创历史新高。先后荣获“全省先进基层法院”、“全市优秀基层法院”称号,庭审评查、案例工作受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信息、调研、宣传、执行、“三留守”等工作先后受到省高院表彰。2015年4月再次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
五年来,县法院依法履行职责,全力做好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工作,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实现新跨越;践行司法为民要求,深化便民举措,推进司法公开,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彰显新业绩;稳妥推进司法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制和法官员额制,在提升司法公信力上争取新作为;坚持从严治院,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在队伍素质能力上实现新提升;完善监督机制建设,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检察及社会各界监督,在扩大监督效果上拓展新局面。
对于2017年工作,尹伟指出,一是坚持服务大局,更好地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二是践行司法为民,更好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三是推进司法改革,更好地保障公正高效司法;四是狠抓队伍建设,更好地夯实法院工作基础。该院将在县委坚强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以更加坚强的信心、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优良的作风,牢记使命,忠诚履职,勇于担当,为加快建设“四个罗山”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