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学园地 -> 案例评析

对一起特殊的“兄嫂”离婚案的思考

  发布时间:2009-08-13 16:37:36


兄嫂成为妻子,坚守10年的婚姻,出现了信任危机,813,河南省罗山县法院审结了这起特殊的离婚纠纷案。鉴于双方已长期生活多年的特殊婚姻关系,法院最终作出了驳回原告李在斌要求与被告乔丽离婚的判决。

现年39岁的乔丽原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可10年前的一场意外的事故夺走了她前夫的生命。为了让1岁的女儿能有一个更好地生长环境,在公婆以及亲属的说合下,年轻的她选择了留守,和比自己小7岁的小叔子李在斌走到一起,双方共同生活,并生育一子一女。20023月双方一起外出务工,夫唱妇随,感情尚好。由于各自的工作环境不同,从20089月份开始,双方矛盾出现,并常常为一些生活琐事发生争吵。20097月,更为年轻的李在斌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经过多次调解,李在斌仍固执地认为双方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不同意与乔丽和好。鉴于双方已长期生活多年的特殊婚姻关系,法院遂判决驳回了李在斌的诉讼请求。

案件虽然得以解决,但此案也再次告诉我们婚姻需要坚守,爱情需要信任,人民法院的判决,只是通过权威性的法律向当事人传递这样一种声音,不抛弃、不放弃、构建和谐幸福家庭。同时也告诉那些在婚姻道路上迷失方向的人们,要正视自己的婚姻,守住心灵的宁静,承担应有的责任,让需要抚养的孩子,给他们一个正常、健康的生长环境,不缺失父爱、母爱亲情,让冷清的家庭重现往日的温馨(文中人物系化名)。

责任编辑:d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