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9日,罗山县人民法院刑一庭法官来到周党镇朱楼村,公开巡回审理被告人罗某恩故意伤害案。
罗某恩与罗某良系同组居民,现年均70岁。去年10月10日,被告人罗某恩牵牛从罗某良田埂上走时双方发生争执,继而相互厮打。在厮打过程中,被告人罗某恩致罗某良受伤。经鉴定,被害人罗某良的伤情构成轻伤二级。
考虑到被告人与被害人均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以及该院正在开展的“三十百万”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经与罗山县人民检察院沟通,该院决定到案发地巡回审理此案。案件当事人亲属、附近居民旁听了案件审理过程。
庭审结束后,该院审判法官结合本案又在当地就邻里纠纷、赡养、继承、故意伤害等多发案件开展普法宣传,发放普法宣传单和便民服务联系卡,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增强群众遵纪守法和依法维权意识。
图一为庭审现场。
图二为审判法官在当地进行普法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