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罗山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法官驱车前往息县法院巡回审理彭某诉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纠纷案,方便双方当事人就地参加诉讼,减轻当事人诉累。
原告彭某因不服息县住建局作出的开除决定,于今年5月1日向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起人事争议仲裁,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裁定驳回申请后,原告彭某不服,故提起行政诉讼。
按照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异地交叉管辖制度规定,罗山县法院与息县法院相互审理对方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案件。为查明案件事实,该院行政审判庭法官在息县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对此案进行了巡回审理。自行政诉讼异地交叉管辖制度实施以来,该院不断加强巡回审判工作力度,让法官多跑腿,让群众少受累,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工作宗旨,不断提高为民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