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罗山县人民法院举行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来自社会各界的36名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参加了此次考试,考试内容涵盖宪法、刑法、民法、程序法等内容。
人民陪审员是“不穿法袍的法官”,是代表人民参与审判,行使监督职能。为顺利完成此次人民陪审员改选工作,该院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报请人大常委会批准,经过发布公告、组织推荐、个人申请、资格审查等环节后,最终确定来自县直各单位、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等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36名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并在任前组织了这次考试,以提高人民陪审员法律知识水平和参审能力。他们中有在职人员,也有村(居委会)干部、退休老干部、军转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拥有丰富的社会阅历和极强的责任心,熟知社情民意,能与法官的法律思维形成互补,有效提高案件审理的公正性、公开性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