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为了更好的方便人民群众参加诉讼,维护良好的诉讼秩序和办公环境。
近日,罗山县法院推出 “导诉法官”制度,并明确导诉法官职责。一是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引导来院参加诉讼当事人和办事的人员及时准确地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事宜;司法警察负责办公楼安全保卫工作。二是强化导诉员服务意识。要求导诉人员对来院办事的当事人礼貌接待,一杯热水、一句您好、一句请坐,做到耐心、热心、诚心;对老、弱、病、残人员给予扶持引导。
今年6月份,该院导诉法官已为56位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100余次,帮助21位当事人顺利办完立案手续,受到辖区群众的高度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