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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法院行政审判延伸四个服务促依法行政

  发布时间:2015-03-18 08:32:19


    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不断创新司法理念,前移工作重心,积极延伸四个服务,促进依法行政,取得显著成效。2013年以来,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44件,其中经协调后原告撤诉的有27件,协调撤诉率达61.4%,未新增一件涉诉上访案件;2013年该院行政审判工作被省高院通报表扬。

    延伸诉讼引导服务。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行政诉讼立案专门窗口,强化诉讼引导工作,针对行政诉讼的特殊规定,制作专门的行政诉讼权利义务须知和风险提示,为群众提供周到的司法服务;立案审查时严格遵照行政诉讼法律规定,不任意抬高受案门槛,除法律明文规定不予受理的情形外,均予依法受理,有效解决行政诉讼立案难问题。

    延伸行政协调服务。认真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机制,建立与县法制办、公安局、卫生局、环保局等部门经常性的沟通服务机制,与涉诉纠纷较多的行政机关建立起常态化的沟通务服平台,为具体个案的协调化解奠定基础;拓宽行政案件协调渠道,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行政部门领导等共同参与案件协调工作,巧借外力联动协调,彻底化解纠纷。

    延伸法制宣传服务。结合典型案例,积极建议涉案行政机关组织执法人员来院旁听案件审理,促使行政机关更多地了解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规范执法意识;开展送法进机关活动,对于涉诉较多的行政机关,主动分析涉案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对行政机关执法人员进行法律培训。2013年以来,该院行政审判法官先后2次为全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培训班授课,接受培训的人数达300余人。

    延伸司法建议服务。加强个案的判后沟通和指导,对审判中发现的规范化执法问题,及时发出司法建议,指出有关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错误或瑕疵,并认真听取其对行政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了解其在行政执法中遇到的问题和困惑,适时给予指导和帮助,努力以个案促进规范化行政。2013年以来,该院共发出司法建议27件,12件被相关部门采纳并转化为推动或改进工作的制度和措施,有力地推动了法治罗山建设。

责任编辑:孔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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