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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法院被授予2014年度“全市优秀基层法院”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5-03-12 16:30:11



罗山县法院被授予2014年度“全市优秀基层法院”荣誉称号

3月12日,信阳全市法院院长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召开,罗山县人民法院2014年度工作被省高院通报为考核成绩及审判质效优秀的基层法院,被市中院通报为工作绩效优秀的基层法院,被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市优秀基层法院”和“全市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单位”;少年刑事审判庭、楠杆人民法庭荣立集体三等功,王秀梅被表彰为“全市法院优秀法官”,董王超被表彰为“全市法院先进工作者”,杨帆等3名个人荣立个人三等功。

2014年,该院积极应对案件数量居高不下、矛盾化解难度加大的挑战,砥砺奋进,攻坚克难,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圆满完成了年度“全市保第一、全省争先进”工作目标。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748件,同比增长4.7%,审执结2497件,同比增长13.3%。“三留守”专项审判活动、信息工作、调研工作、通联工作、信息化建设被省高院评为先进集体,绩效考核总成绩、人民群众满意度连续三年位居全市法院第一,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市优秀基层法院。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蒋笃运,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立勇等领导先后莅临该院视察工作,对该院的规范化建设给予充分肯定。


责任编辑:孔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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