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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法院认真落实干警年休假制度

  发布时间:2014-09-22 15:52:00


  

为让全体干警做到劳逸结合,身心健康地开展工作,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积极贯彻“从严治警、从优待警”方针,切实维护干警干警休息、休假权利,认真落实干警年休假制度。

该院明确要求院领导和各部门中层领导要发挥示范性,合理安排工作,带头休假,促进年休假制度全面落实到位;注重统筹性,把休假安排贯穿全年,各部门结合工作情况,在保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安排好干警休假;体现灵活性,干警可以分阶段休假,确因工作需要未能在年内休假的,经审批,可以折抵当年病、事假。

此外,该院还对干警休假的审批程序、审批人、销假等问题进行了规范,要求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确保既不能对工作带来影响,又要切实保障干警年休假制度的落实。

责任编辑:董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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