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目,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张某某等6兄弟寻衅滋事一案公开宣判,6被告人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均处缓刑。6兄弟接过判决书时不约而同地悔悟道:“酒这个东西害死人呀,早知如此不该酒后去讨个什么说法呀!”
今年1月21日中午,被告人张某某等6兄弟在一块吃饭喝酒,快过年来平时聚少离多的6兄弟彼此兴奋,不大会儿功夫,6人喝了6斤多白酒和啤酒,这时有人提到自家兄弟张某被陈六、杨某等人打了,老大张某某就提出饭后去找陈六讨个说法,让其赔礼道歉。不久,6人乘车赶到陈六的门市部,陈六不在家。6兄弟就在该门市部吵闹,后与杨某的妻子吵骂。一会儿,杨某从外面回来了,张某与杨某发生争吵,进而厮打起来,其他兄弟见状也上前用殴打杨某,致杨某轻伤。期间,罗山县公安局接到报警后赶到现场制止打架未果。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某等6人酒后滋事,随意殴打他人,致被害人杨某轻伤,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但考虑到被告人自首、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确有悔罪表现等因素,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