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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法院新推四项措施促涉军维权工作常态化

  发布时间:2014-08-01 08:31:33


 

为切实维护国防利益,保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日前,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新推四项具体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涉军维权工作机制,确保涉军维权工作常态化开展。2011年以来,该院共审结各类涉军维权11件,调解撤诉率达80以上,平均审理期限42天,无一错判、无一改判、无一发回重审,服判息诉率达100%,有效化解了军民矛盾,促进了军民团结。

建立长效机制,规范维权工作。成立涉军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军维权工作的实施意见》,实现涉军维权工作制度化、具体化、常态化运行;抽调人员组建涉军维权专门合议庭,成立龙山、灵山、周党、楠杆4个涉军维权社会法庭,准确把握部队、官兵及军属的维权要求。

延伸司法服务,增强维权意识。在县人武部和武警中队设立2个涉军维权服务联系点,及时为军人军属提供维权指导;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组织审判一线法官定期到驻罗武警部队开展法制宣传和座谈,发放“涉均维权联系卡”和涉军维权法制宣传资料,解答法律疑惑,了解军人司法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司法服务。

完善协调机制,提升维权水平。注重军地协调,在文书送达、调查取证、调解、执行等方面与解放军驻地单位及时联系,密切配合;落实定期例会、重大信息通报和案件跟踪回访制度,联动处理重大案件;选任军人军属担任人民陪审员,邀请军人参审、旁听案件审理,提升法院裁判公信力。

立足审判工作,畅通维权通道。在军烈属较集中的何家冲革命根据地设立涉军维权巡回审判点,在立案大庭开设涉军维权窗口,建立涉军维权绿色通道,对涉军维权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快执;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对经济困难的军人军属维权案件,实行诉讼费减缓免交制度,切实帮助军人军属解决实际困难。

责任编辑:kj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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