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罗山县人民法院不断创新完善涉军维权工作机制,切实做到“三个到位”,扎实开展涉军维权工作,全力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组织领导到位。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的涉军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军维权工作的实施意见》,不断强化对涉军维权工作的领导,细化涉军维权工作措施,实现涉军维权工作制度化、具体化、常态化运行。
措施落实到位。抽调人员组成涉军维权专门合议庭,成立涉军维权社会法庭,并在立案庭开设涉军维权窗口,建立涉军维权绿色通道,对涉军维权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快执;选任军人作为人民陪审员,邀请军人参审、旁听案件审理;积极开展“为军人军属办实事”活动,切实帮助军人军属解决实际困难。
司法服务到位。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组织审判一线法官定期到驻罗武警部队开展法制宣传和座谈,宣传法律知识,了解军人司法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司法服务;建立涉均维权案件回访机制,对涉军维权案件当事人定期进行回访,及时关注案件执行情况,切实增强涉军案件当事人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