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宣传工作是人民群众了解法院工作的重要途径,也是法院展示自身形象,提高影响力的重要窗口。近年来,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工作,年均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发稿达2000余篇,连续11年位居全市法院宣传工作绩效考核第1名,连年被省高院、市中院和县委表彰为宣传工作先进单位;我个人也先后荣立二等功、三等功各1次,并有1篇宣传稿件获全省政法综治优秀新闻奖。工作伊始,受益于领导的关爱和同事们的帮助,通过实践总结,就如何做好基层法院宣传工作有一些粗浅的体会,现总结如下。
一、做热爱宣传工作的责任人
当前,对于宣传工作有一种倾向:认为办案是法院的首要任务,宣传工作只是可有可无的次要工作。我想产生这种想法有两点原因:一是眼前利益作怪。大家多把目光停留在审判业务上,办案数量多、质量高,成绩就显著;而宣传工作是一项软性和长期性的工作,其效果不可能即可显现,故不能引起大多数人的重视。二是前途观作怪。法院是专业性较强的业务型机关,办案更能锻炼个人的工作能力,办好案也更能够得到各级领导的重视和器重。
对此,我是这样认为的,从微观而言,人民法院办结一个案件,仅仅是完成工作的一个方面,还有另一个方面,如经验、教训、教育意义等则需调研、宣传工作来完成;从宏观而言,人民群众对审判机关、审判工作只有了解才能理解,只有理解才能关心和支持。我们做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付出了无数心血和汗水,但是我们的劳动成果却鲜为人知,以致社会上很多人对法院工作缺乏基本的了解、存有偏见。
因此,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新闻宣传工作摆上突出位置,把自己的工作成绩、工作经验宣传出去。俗话说:“360行,行行出状元”,不同的岗位,可以造就不同的人才,所以我坚信付出定会有回报,干好宣传工作,也一样可以得到领导的认可。
此外,宣传工作是一项枯燥而乏味的工作,这就要培养一定的工作兴趣,一方面要多阅读、学习、借鉴一些好的文章,从中领悟宣传工作的巨大魅力和产生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可以在荣誉感中寻找乐趣,增加兴趣,当看到自己的一篇篇稿件被刊发出来,这种心理上的喜悦,就是对自己最好的回报。既然领导把宣传工作交给了我,就要一如既往,要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做一个热爱宣传工作的责任人。莫嫌基层天地小,身在“宝山”要识宝,这是我对自己的勉励。
二、做敏锐捕捉新闻线索的有心人
把握好宣传点,及时发现可宣传的东西是做好新闻宣传工作的基本要求。这一方面要靠建立兼职的宣传队伍,及时提供新闻线索;另一方面,更要靠宣传工作人员自身善于敏锐捕捉新闻线索。就法院而言,单纯的结案率可能不是新闻,但是结案率提高了就是新闻;立了一个案件可能算不上是新闻,但在审理的过程中,可能就会有新闻。同样的道理,一个人一天提前上下班不是新闻,但要是每天如此便是新闻。
关于新闻线索,我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来源:一是各种会议。会议内容中蕴藏着许多有新闻价值的东西。单纯的写“某某会议召开”可能没有什么价值,但我们利用会议创造的条件和提供的资料,了解会议的背景,尤其是会议中领导讲话提到的亮点工作和有关工作部署,把这些有价值的线索挖掘出来就是一篇很好的新闻。二是文件资料。机关的报告、简报以及出台的文件规定等材料中蕴藏着大量的信息,只要通过认真地对比、分析、综合、提炼,就可以找到许多有报道价值的东西。三是相互交流。审判执行一线的人员接触面广,掌握的信息量大,但是他们的工作较忙或者宣传意识不强,不能主动提供大量的新闻信息,这就要求宣传人员要经常与庭里面的同志多沟通、多交流,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发现和把握新闻线索。四是关注活动。宣传人员要经常关注一些正在开展的活动,比如:三八节我们可以写妇女儿童保护的、重阳节写关心老干部的、八一建军节写维护军人军属权益的、春节写保护农民工权益的等等。今年4月14日,我根据院里开展的保护农村“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有关案例,撰写的《简单案的深层爱》一文先后被人民法院报、河南日报和河南法制报等媒体大篇幅采用,省高院院长看到后作出批示,要求深挖活动案例,深入采访报道。至此,我院已连续三年每年都有一篇宣传稿件被省高院院长批示,予以肯定。五是工作对比。宣传人员要经常性的对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进行梳理,将现在的工作和过去的工作纵向对比有哪些变化,为什么会有这种变化,如此反复推敲,一篇新闻就很容易出来;再则就是与其他单位、其他部门横向对比,如果某一项工作别人还没有,而我们有,或者说比别人做得好,这也是新闻。
此外,新闻宣传工作还有一项重要职能,那就是教育普法,这就要求我们要多地关注裁判文书。“每一个案件,都可以是一条新闻”,要深挖案件资源,结合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教育普法,既能提高稿件的采用率,也可以强化法制宣传的社会效果。
三、做善于和媒体打交道的宣传人
新闻线索找到了,不等于稿件就一定会被新闻媒体采用,所以,宣传工作人员要善于和媒体打交道。
首先,要全面了解新闻媒体。每一个新闻媒体都有自己的宣传特色和特定的宣传对象,新闻媒体如此,媒体开设的各个栏目也是如此。党报党刊和政法类新闻媒体我们必须要占领,同时,其他行业性或专业性媒体也不能放过。比如人民代表报、人民政协报、农民日报、中国妇女报等中央有关国家机关的机关刊,都开设有法制类栏目的专版,这些栏目特色鲜明,群众喜闻乐见,是很好宣传载体,也要做到为我所用。
其次,要根据媒体栏目风格写稿件。媒体栏目不同,其采稿的风格也不同,这就要求宣传人员在写稿子要有针对性。要想在某个栏目上稿,必须要吃透这个栏目,包括采稿的内容、题材、格式要求,甚至字数都要全面掌握。比如前面提到的几个中央级新闻媒体,只要把握住了栏目要求,积极投稿,不用任何关系,照样可以上稿。
第三,要会投稿。稿件写好后,还要会投出去,这也要把握一定的技巧。现在最普遍的是电子邮箱投稿,一篇稿件给不同媒体投稿,要根据不同媒体的采稿要求,稍作修改后再投,不能千篇一律。邮件主题最好就是稿件题目,并以直接粘贴文本和附件的形式投递,方便编辑查找。另外,稿件投出去后,还要跟进,及时与编辑联系,有什么问题可以及时修改。
四、做新媒体宣传的“时尚”人
当前,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体已经成为信息传播的重要渠道和不可忽视的舆论力量。人民法院作为社会生活的重要领域,本身就是社会矛盾的聚集地,离奇故事的演绎场,更加吸引了网民关注的目光。
随着网民民主意识、权利意识、参与意识的增长,不只是法院的司法体制改革、重要案件的审执成为舆论关注的中心,法院、法官的一举一动,都可能因为某种因素,被新媒体捕捉、放大,走进公众视野,成为舆论监督的对象和热点。
传播力决定影响力,要搞好新媒体环境下的司法宣传工作,必须坚持新兴媒体与传统媒体并重,既不放弃传统的宣传阵地,也要不断开拓新兴媒体的宣传功能和宣传力,全面提高法院新闻宣传工作水平。
现在比较流行的微博、微信、微视等新媒体,在给新闻宣传工作带来挑战的同时,也是一个很好的机遇。“工欲利其事,必先利其器”,作为宣传工作人员来说,要做好新媒体宣传,首要条件就要全面了解这些新媒体,掌握这些新媒体,增强运用新媒体的能力。
首先,宣传工作的视角要平实。自媒体时代人们对正义和良善的追寻并未改变,但对灌输式的报道心存反感。新媒体宣传必须秉持人文关怀和平民意识,善于用深刻的主题、新鲜的故事、新颖的表达吸引受众。
其次,与受众的互动要有针对性。要研究受众的特点和接受规律,有的放矢,善于根据不同受众的接受习惯和心理预期,采取相应的沟通措施。比如对普通民众,要善用温情感人,获得利益和情感认同;对法律人群体,要善于用理性服人,用严密的论证、共同的话语体系和法律信仰获得理性和价值认同。
第三,对新媒体宣传效果要有理性预期。新媒体舆论场的构成复杂,网络负面信息除了可以理性引导的批评、意见,还有单纯的语言暴力、情绪宣泄、非理性和行为艺术等。后者除了法律底线来约束,很难通过沟通来消除。对此,要有尊重包容的心态,不放弃沟通努力,不强求沟通效果。
五、做笨鸟先飞的钻研人
宣传工作既要掌握一定的宣传规律,也要把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所以学习不能放松,要时刻做一名笨鸟先飞的钻研人。
首先,对宣传工作要正确认识,不能畏惧。有些同志认为自己水平低,没有写作经验,写不什么东西来。这其实是一种错误的认识。宣传工作不是文学创作,也不是学术研究,并不需要很高的文字水平和知识水平。新闻报道并不高深莫测,关键是练好基本功,掌握和熟悉宣传工作的特点和规律。
其次,要吃透“两头”精神,拓宽信息渠道。所谓吃透“两头”,就是要吃透上面的精神,了解下面的实际。如果对上级的精神理解不透,写稿就会失去方向。只有通过深入调查,深入思考和分析,才能写出着眼全局,群众普遍关心,又具有时代特征的新闻稿来。
第三,写稿不贪大,发稿不轻小。有的同志一味地想在大报大刊见大稿,认为向小报投稿“没出息”,写小稿“登不得大雅之堂”。其实小报小稿是新闻报道的“轻武器”,它结构简单,文字简练,便于练笔和掌握。况且小稿采写时间短,报刊编发快,与自己工作、生活接近,因而稿件采用率也会高一些,更有利于激发新闻写作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