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我为群众办实事

维护权利应合法 暴力讨薪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4-06-17 08:29:37


 

2011127晚,农民工李强(化名)因多次向包工头刘富贵(化名)索要拖欠其工资未果,遂召集数人将刘富贵带到宾馆索要欠款,直至同月26日晚,被害人刘富贵被公安机关解救。李强非法拘禁他人,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权利,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按照刑法的相关条款,河南省罗山县法院于2014613日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宣判后,被告人未提出上诉,判决已发生效力。

法官提醒

遇到欠薪问题,少数外来务工人员想以暴制暴,采取了一些极端手段采取极端行为,不仅害了别人,还使自己身陷囹圄。该案告诫人们,当权益被侵害时,要走依法维权的道路。农民工兄弟们可以拨打全国统一的劳动保障服务号码,劳动者被拖欠工资后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只要有相应的证据,劳动监察人员就会主动调查,帮你要回工资。

除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外,劳动者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劳动仲裁委不受理你的案件,或者你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起诉到法院。在此要提醒广大农民工朋友,采取暴力的手段去讨薪是不可取的,要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暴力讨薪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严重的还会成犯罪。

责任编辑:孔晶晶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