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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法院关爱“三留守”人员维护农村稳定

  发布时间:2014-03-10 08:50:01


 

在国际三八妇女节104周年来临之际,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根据上级法院的安排部署,决定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保护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切实采取有力措施,优先审理、执结涉及“三留守”人员案件,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罗山县法院制定了《罗山县法院“保护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由罗山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萍担任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活动的督导;在立案庭、民事庭、行政庭、刑事庭、执行局、办公室等各部门内确定专职干警专门负责涉及“三留守”人员案件的摸底、排查、协调、立案、办理、执行、宣传等工作,为“三留守”人员开辟绿色通道,确保三留守人员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排期、优先审理、优先执结;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落实各项救助措施,对经济特别困难的“三留守”人员一律免交诉讼费用,并尽可能地到纠纷发生地或当事人所在地巡回开庭,以案释法教育群众,扩大宣传面,增强活动影响力,努力在全县营造关爱“三留守”人员浓厚氛围。

责任编辑:刘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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