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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安保工作不容忽视

  发布时间:2014-03-05 10:42:40


 

近年来,部分法院不同程度的存在当事人违规携带违禁品、危险品进入法院及审判庭,对审判人员侮辱、谩骂乃至殴打,无理缠访、闹访,甚至在法院以自焚、跳楼等极端方式相威胁的情形,这既扰乱了法院正常的工作秩序,又对法院形象和司法权威产生极坏影响。这些情形的出现,一是因为部分法院安检系统形同虚设,对进出法院当事人安检排查力度不够,只重视重大刑事案件庭审安保工作,忽视一般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庭审安保工作;二是司法警察职能作用难以发挥,法警队伍人员偏少、年龄偏大,部分法警兼职审判、综合业务;三是缺乏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对案件评估不足,对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案件当事人跟踪、协调、稳控力度不够。

对此,建议:一是加大对法院特别是基层人民法院的装备投入,及时更新、安装、启用科技含量较高的安检系统。二是进一步提高司法警察待遇,扩充司法警察队伍,特别是吸收年轻力量,加强专业培训,保持司法警察队伍的稳定性。三是出台应对法院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规范、指导、细化法院在处理应急突发事件的权限、责任、方法、措施。

责任编辑:孔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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