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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开设赌场抽头 四男子被判赌博罪

  发布时间:2014-01-13 09:18:55


 

为牟取不法利益,快速致富,四男子合谋在小区内租借房屋开设赌场,联络“客源”,聚众赌博,抽头渔利。110日,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以赌博罪分别判处四被告人刘强、张海、王刚、姜力一年的管制刑,并处罚金1.4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刘强、张海、王刚、姜力四人商议在罗山县某小区租房开设赌场,抽头营利四人均分,由刘强、张海负责组织人员参赌;王刚负责管理现金;姜力负责望风。2013315日,信阳市公安巡警支队在四人租赁的房屋内,现场查获涉赌人员15人,缴获赌资4.5万元,查扣当天抽头营利6500元,查扣扑克牌、骰子、扣碗等赌具,当场将被告人刘强、张海抓获。同年320日,王刚、姜力到信阳市公安局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强、张海、王刚、姜力合谋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抽头营利,其行为均构成赌博罪。被告人刘强、张海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王刚、姜力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孔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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