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法院巡回审理一起定金合同纠纷案
作者: 董王超 刘俊 摄影报道 发布时间:2013-12-06 09:22:21
图为庭审现场
12月5日,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龙山人民法庭的法官来到该县竹竿镇巡回办案点,就地公开审理原告刘立与被告张天其定金合同纠纷案,经过法庭调解,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一致意见:由被告张天其返还原告刘立定金3000元。法官高效便民的审理方式,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文中人物系化名)
责任编辑:孔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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