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工作动态

罗山法院“进百村、走千家、问平安”活动初见成效

  发布时间:2013-11-06 08:33:52


 

根据河南省罗山县县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罗山县人民法院认真组织开展了“进百村、走千家、问平安”活动。该院积极与责任乡镇党委政府联系,迅速确定上报在稳定方面存在一定问题的联系村,并组织40名干警深入村组社区倾听民意、联系帮扶、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取得了初步成效。截止目前,该院共走访尤店等四乡镇基层群众130户,排查发现矛盾源头20余件,现场化解8件,引导诉讼5件,其他排查出的问题做到了事事有答复。

一、结合实际,责任到人,确保干警沉下去

该院及时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和部门负责人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研究部署活动开展,并结合全院正在开展的法官村长、人民陪审员及人民陪审团成员选任、绩效考核等工作,制定了详细的活动实施方案。一是对所联系的4个乡镇13个责任村进行了划分,在每个村中选择了10户作为联系对象,分别安排了联系领导和具体负责部门,并将任务具体落实到参与干警,做到人人肩上有任务、件件任务有落实。二是明确院领导包乡镇、部门包村组、干警联系农户的工作思路,以及院领导到乡镇、包村干警到对应农户家中,一方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另一方面梳理矛盾,排查线索,力争把矛盾化解在源头的工作方法。三是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马萍任组长,副书记、副院长杨、胡忠宪为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入村干警工作考核工作,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活动开展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确保干警沉下去

二、措施得力,领导带头,确保问题带上来

活动开展过程中,该院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一是妥善处理活动开展与本职工作的关系,认真挑选40名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中层干警深入联系的4个乡镇和13个行政村的130户农户开展活动,并在物质、车辆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要求干警灵活安排工作时间深入农户家中,做到工作与开展活动两不误、两促进。二是领导带头,该院院长马萍及其他党组成员分别深入4个活动联系乡镇,进行走访调研,其他干警进村入户,倾听群众意见呼声,了解群众诉求,记好民情日记,互留联系方式,形成上下连动效应,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三是形式多样,通过召开会议、张贴公告、发送短信、制作专栏、发送传单、微博交流等形式,大力宣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和开展活动的意义、目的,引导全院干警和群众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四是严明纪律要求,要求活动参与干警必须做到“六个不准”,即不准接受吃请、不准接受各种礼品、不准干预正常工作和生产经营活动、不准违背群众意愿、不准基层陪同、不准参与有损法院形象的活动,并自行承担有关的活动费用。活动开展以来,共召开各种形式的座谈会6次,走访村组、社区群众130户,排查发现矛盾源头20余件,解答群众咨询20余件,征求群众意见建议30余条。

三、发挥优势,注重效果,确保矛盾早化解

该院对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和排查出的矛盾隐患认真进行梳理排查,并发挥审判职能优势,及时跟进,有区别的进行妥善处理:一是对能有调解意愿和调解可能的纠纷,联系干警即时启动诉前调解和诉调对接机制,现场调解,就地办案,紧紧依靠乡镇党委政府、司法所、村组等基层组织和部门力量,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如高店乡王湾村罗某父子因赡养问题多次发生矛盾,包村干警入户后,在村组干部的配合下,经做说服教育和现场调解,妥善化解了矛盾。二是对调解无望或矛盾冲突较大、一时难以解决的纠纷,联系干警积极配合驻村工作组做好稳控和法律释明工作,及时给予法律帮助,正确引导当事人依法诉讼。三是对所有涉及活动联系村的各类案件,进一步深化马锡五审判方式及巡回审判工作,选择具有典型教育意义和有一定影响的各类案件,在活动联系村组、农家小院、田间地头现场开庭、即时调解,从而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制宣传教育目的。四是对其他与纠纷矛盾无关的困难和问题,做好跟踪帮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协调相关部门抓紧时间予以处理。截止目前,该院共现场化解赡养、宅基地、农民工赔偿等各类矛盾纠纷8件,开展巡回审判9次,引导诉讼5件,涉案标的额50余万元,进一步提高了群众满意度

责任编辑:孔晶晶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