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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法院“四治”方针强化保密工作

  发布时间:2013-09-23 08:21:02


 

在保密工作“调查研究年”活动中,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认真总结分析保密工作现状,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采取“四治”措施,进一步加强保密工作。

加强保密教育,在治“浮”上下功夫。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该院针对部分干警“无密可保”、“保密无用”、“与己无关”等轻视保密工作的思想,集中开展保密教育,组织干警观看保密教育警示片,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人民审判院办案工作中的保密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守审判工作秘密的规定》等法律规定及本院的保密制度,着力提高干警的保密意识,增强做好保密工作的自觉性。

加强通信秘密管理,在治“漏”上下功夫。如涉密文件、资料传输不得使用明传。邮寄属于秘密的文件、资料必须登记并经机要途径传递。

加强办公计算机网络保密管理,在治“松”上下功夫。严格规范计算机、涉密网络和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办公自动化网络与社会公众信息网络实行物理隔离,建立独立的电子阅览室;按照“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原则,对办公计算机、涉密优盘分类管理,对涉密计算机、涉密优盘的数量、配置、使用人员及相关责任人一一登记在册,建立信息档案,跟踪管理,凡属秘密信息一律不准存储在非涉密计算机硬盘或非涉密优盘内;建立上网信息保密审查制度,控制源头,确保法院工作秘密和审判秘密不上网扩散。

加强涉密内部资料保密管理,在治“乱”上下功夫。全面规范涉密文件的制作、收发、使用、保存、销毁、管理工作,对内部简报、表格、会议记录等进行全面清理,根据《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确定其密级,整理归档,分类管理,凡需借阅、复印均需经分管领导审批,从源头上杜绝违规转发、摘发、复制和无权限阅读的现象。

责任编辑:孔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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