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宋局,我是罗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许朝地,今天我院组织执行农行罗山县支行申请执行周传豹借贷合同纠纷一案,我们已到达执行现场,是否开始执行,请指示。”“开始执行!”
8月13日上午10时整,随着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宋海萍在省高院执行指挥中心的一声令下,罗山县法院参与执行法官全部到达指定位置,冒着高温开始执行行动,40分钟后顺利执行完毕,这也是全省三级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成立以来首次联合统一行动。河南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年万红、信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社军等领导分别到省、市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现场坐镇指挥监督执行。信阳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罗浩、副局长陈刚、罗山县法院院长马萍等领导在罗山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参与了指挥。
据了解,罗山县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是全省两家基层法院试点之一,也是全市唯一的基层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该中心旨在以执行信息化建设为依托,以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为核心,建立与执行联动单位信息共享的执行指挥中心工作系统,对辖区大案要案和重要执行工作进行现场监督、指导和协调,及时处理执行线索和处置突发事件,提高执行工作快速反应能力,维护司法权威。执行指挥人员身在指挥中心,就能通过视频清晰看到和听到执行现场情况。
此次执行的是农行罗山县支行申请执行周传豹借贷合同纠纷一案。周传豹因向农行罗山县支行借贷20万元,并用其在罗山县城关镇西大街的三间三层房产作抵押。因周传豹未按期还款,被诉至法院。法律文书生效后,周传豹仍未主动履行,农行罗山县支行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罗山县法院受理后,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但其拒不执行。为使案件尽快执结,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作用,真正实现三级法院执行联动,河南高院执行指挥中心决定对该案直接现场指挥。
对此次行动,省、市、县法院领导十分重视,提前通过执行指挥中心对单兵作战系统设备进行了严格测试。罗山县法院研究制定了详细的执行预案上报省、市法院审核批准,将执行人员分成强制执行、疏导联络、安全保障、后勤保障及宣传等5个执行小组协调行动,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及当地新闻媒体的记者到执行现场见证了执行全过程。
当日上午10时整,在第一执行现场、建行罗山县支行营业部门前,现场总指挥罗山法院执行局局长许朝地首先将案件有关情况向省高院指挥中心进行报告,接着介绍了参与执行的人员和见证执行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代表,得到省高院下达的命令后立即行动。出示证件、说明来意等程序规范地进行完毕后,执行法官开始查询被执行人周传豹及其妻子赵凤琴的银行存款状况,每个步骤都在指挥中心的指导下有条不紊地进行。
10时10分,根据查询结果,被执行人及其妻子在银行无存款。
10时15分,按照省高院执行指挥中心的指示,执行人员又来到第二执行现场、罗山县城关镇西大街被执行人抵押房产的所在地,对被执行人的抵押房产进行查封。随后,执行人员向被执行人周传豹送达了查封裁定及扣押物品清单,详细释明了不予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同时在房产的显要位置张贴了查封公告,并拍照留存。
10时40分,整个执行过程顺利进行完毕。省高院执行局局长宋海萍在郑州省高院执行指挥中心向见证执行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新闻媒体记者、群众代表致谢,向执行人员表示慰问。参与执行的人大代表顾晓莉在与宋海萍局长通话时说:“通过现场见证执行,亲身感受到了人民法院有一支不怕辛苦能打善战的高素质执行队伍,高科技新设备的投入使用促进了法院规范执法,整个过程效率高、效果好,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尽早得实现提供了有力保障。”
河南高院副院长年万红最后表示,罗山县法院此次执行活动高度重视,准备充分,执法规范,取得了预期效果;他希望信阳两级法院要总结好经验,进一步加大硬件建设和人员培训工作力度,熟练掌握单兵执行系统,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早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