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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法院“五个坚持”全力抓好民商事审判工作

  发布时间:2013-08-06 08:17:34


 

民商事审判调整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直接关乎人民内部矛盾的化解、社会经济秩序的维护和民生问题,是人民法院最重要的司法职能之一。近年来,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以“五个坚持”为准则,扎实做好民商事审判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坚持能动司法,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自觉将审判工作放到全局的高度来观察、分析、解决,始终把办理具体案件与服务大局紧密联系起来。通过对大量合同类案件的审理,引导当事人树立正确的市场风险意识,维护诚信的市场交易秩序。通过对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生产的健康发展。针对民间借贷案件高发的态势,加强了对民间借贷行为的研判,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行为以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加强对辖区企业的调研和法律指导,进一步落实法官联系企业制度,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坚持为民司法,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工作中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意识,努力把司法审判过程变成服务群众的过程。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做到了大门敞开方便群众诉讼,热情接待全心服务百姓。认真审理好涉及民生的各类案件,尤其是当前群众特别关注的劳动争议、教育、医疗、食品安全等方面的案件,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按照全程、全面和全员调解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诉讼调解工作,加强对案件调解率的指标考核,与法官的业绩挂钩。各部门积极更新司法理念,加大诉讼调解力度,民商事案件调解率多年来始终达到60%以上,逐步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坚持严格管理,进一步提升民商事审判质效。积极开展审判管理“规范化、信息化、科学化”的活动。不断完善以“审判公正、审判效率、审判效果”为核心的评估指标体系,加强了案件指标与司法统计数据分析评估、案件质量评查、审判流程与审理期限管理等工作,使立案、审理、执行、归档等操作流程更为严谨规范,初步实现审判质量评估体系化、审判软件管理流程化、审判考核自动化,推动了审判质量和效率管理的科学发展,提高了司法效率,进一步确保了司法公正。

坚持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法官整体素质。以“司法公信提升年”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通过加强群众路线和核心价值观教育,重点解决好少数干警为民意识不强,对群众诉求关心不够等问题,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落实便民利民各项措施,切实转变司法作风,努力使干警在思想政治觉悟、司法能力水平、司法作风形象、人民满意程度等方面得到进一步提升。

责任编辑:孔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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