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妻子离婚后不找其要小孩抚养费,丈夫金某竟逼着妻子孙某写保证书,被拒绝后,又在诉讼期间殴打妻子。近日,该名男子被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依法拘留十五日,并罚款1000元。
日前,一位披头散发、前胸衣服全是血,脸部肿胀成紫青色的女子走进罗山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情绪激动,表示坚决要求与丈夫离婚。承办法官见状忙让其坐下,对其进行了询问,原来当事人孙某已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其丈夫金某得知后,便让孙某写保证书,保证离婚后不再找其要小孩抚养费,孙某不写,为此,双方发生争执并厮打,孙某被其丈夫金某打伤。
急事特办,承办法官立即通知被告金某到庭,对其进行询问,并向其讲法析理。金某在接受询问时仍然表示还要再对孙某进行殴打,办案法官在多次警告无效的情况下,遂向主管领导汇报后作出了上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