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法院精神文明建设,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良好形象,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促进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通过多项举措掀起再次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热潮。
统一思想认识。召开再创省级文明单位动员会,教育全体干警要深刻认识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重要意义,提高对创建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要求全院干警要认清形势,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发挥优势,迎难而上,同心协力,一鼓作气,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争创工作中去,努力实现再次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奋斗目标。
加强组织领导。把再次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作为工作新的起点,认真实施创建工作“一把手”工程,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在案多人少、审判力量薄弱的情况下,选调得力人员,充实文明办,具体负责解决创建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同时,将文明创建工作目标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管理,与年度业务工作目标一起量化考核,将考评对象延伸到每个部门、每名干警。
狠抓队伍建设。院领导班子成员严以律己作表率,做到六个带头:在坚持政治理论学习上带头,在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上带头,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上带头,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带头,在坚持艰苦奋斗上带头,在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上带头。各部门领导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不等不靠,真抓实干,积极带领干警争创文明庭室,争当文明干警。
强化责任落实。制定《罗山县法院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实施方案》和有关奖惩制度,对创建成绩突出者给以表彰和奖励,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进行相应处罚,同时,将奖惩情况记入干警管理档案,作为年终考核重要内容。积极邀请县委文明办有关领导指导创建工作,注重学习兄弟单位的创建先进经验。
加强宣传调研。要求调研宣传部门加强对文明单位续创活动的宣传报道,主动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对续创活动的业务指导,结合院务和审判业务开展调查研究,为创建活动的领导决策和调研成果转化服务,促进法院精神文明建设、司法能力建设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