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召开2012年度工作总结暨表彰会议,该院全体干警及部分离退休老干部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杨槑主持。
会上,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胡忠宪首先宣读2012年度各部门绩效考评通报,党组成员、副院长胡维厅宣读了表彰决定,对该院2012年度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优秀党员进行了表彰。随后,该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副院长梅传莉传达了上级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文件通报。最后,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马萍作2012年度工作总结。
2012年,该院紧紧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狠抓审判管理、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着力提升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新的成绩。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907件,审执结1765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当庭裁判率42.9%,简易程序适用率58.4%,案件平均审理时间52天。该院审理的黄某挪用公款案庭审获得最高人民法院通报表彰,被省高院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法院;调研工作、公文处理工作、“执行攻坚月”活动被省高院评为先进集体;全年共有4人受省高院表彰,1人荣立个人二等功,3人荣立个人三等功,12人(次)受市中院表彰,8个部门(单项工作)受市级表彰。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位居全省基层法院第90位,比去年上升了47个位次。在全市法院2012年度绩效考评中,该院考评总成绩及审判质效、执行、宣传、信息、调研和司法政务管理等工作,均位居全市法院第一,实现了“工作位次全市争第一,整体工作上台阶”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