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法院简易程序适用率达65%
作者:董王超 发布时间:2012-11-07 08:42:07
为进一步加强审判绩效管理工作,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大力推行简易程序适用工作机制,切实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审判效率,对案件标的较小、事实争议不大的民商事案件,以及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的公诉案件和轻微刑事案件,大胆适用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简易审,加快了办案流程,缩短了办案周期,公正高效地化解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审判效率得到明显提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今年1至10月份,该院共审结各类案件1158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结的案件756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65.3%,案件平均审理期限43天。
责任编辑:孔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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