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积极创新调解方式方法,始终把调解作为民事案件的首选结案方式,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充分发挥社会法庭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专业调解以及其他方式调解的多元纠纷解决新机制,形成了诉讼与非诉讼调解协调联动、有机衔接,切实做到案结事了。
今年上半年,该院调解率、撤诉率再创新高,院机关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739件,其中,以调撤方式结案525件,调撤率达71%,同比上升1.8%;人民法庭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261件,其中以调撤方式结案217件,调撤率达83.1%,同比上升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