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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法院四项措施做好保密工作

  发布时间:2012-08-24 08:53:16


近年来,罗山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保密工作精神,严格遵守保密工作纪律,采取四项措施切实加强保密工作,确保全院无一失密、泄密事件发生。

一是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各项保密工作规定。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办公室、政治处、审管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各项保密措施的落实和督察;设置专门的电子阅览室,严格落实互联网与内部局域网分开设置制度,并配备内外网使用专门U盘,有效改善保密管理条件;将保密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切实明确各部门负责人的保密工作职责。

二是提高认识,强化全院干警保密意识和防范能力。集中时间,组织全院干警学习《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工作人员保密条例》及上级有关保密工作的会议精神,通过观看宣传片、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让干警全面了解保密规定,明白失密对国家和审判工作带来的严重后果。同时,邀请县保密局领导来院开展对专、兼职保密人员的业务培训,切实加强对保密知识的学习。

三是建章立制,确保保密工作有章可循。制定《保密工作制度》、《档案保密制度》和《办公网络安全保密制度》等规定,全面规范涉密文件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保存、销毁、管理工作;严格规范计算机、涉密网络和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对保密范围、保密职责、泄密处罚等内容做了详细规定,使保密工作有了组织和制度保障。

四是突出重点,对要害部门、节点工作重点监管。将档案室、财务室、办公室等作为保密重点部门,有针对性地制定管理规定;加强对涉密信息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规定,严禁在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上交叉使用涉密及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消除可能存在的隐患,使保密工作成为一项科学化、制度化、长期化的工作。

 

责任编辑:董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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