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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法院“四个一”加强司法警察队伍建设

  发布时间:2012-07-25 11:03:36


为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工作需要,进一步提高司法警察警服务审判执行工作的能力,树立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良好形象,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积极采取“四个一、四强化”工作措施,全面加强司法警察队伍建设。

一是组织一次思想再教育,强化宗旨意识。该院结合正在开展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对全体法警进行一次思想再教育,确保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杜绝工作态度不端正、不耐心和执法不规范、用语不标准等现象发生。

二是完善一次制度规范,强化队伍管理。该院不断完善和健全司法警察大队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约束行为;规范警队管理,完善考勤及请销假审批制度,进一步强化对全院法警的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行动机制,有效避免因人为因素造成警力不足的现象。

三是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强化监督意识。该院司法警察大队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互查找,相互监督,相互提醒,将问题暴露在“阳光”之下,强化队伍管理的透明度,杜绝不敢管、怕得罪人思想。

四是组织一次安全教育,强化纪律观念。该院建立警容风纪纠察制度,进一步规范警队作风,要求全体司法警察牢固树立“法警工作无小事”的观念,始终把安全工作贯穿于一切工作的始终;将法警值班工作纳入全院非审判人员业绩考评范围,全面加强对值班过程的监控,做到受领任务清楚、责任划分明确、处置情况果断。

责任编辑:董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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