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法院执行案件和解率达62.7%
作者:董王超 发布时间:2012-07-23 11:12:11
在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中,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坚持树立和谐执行理念,积极推行“文明式引导、规范化教育、人性化和解”的执行方式,注重以教育疏导优先,切实将和解工作贯穿案件始终,努力消除当事人的对抗情绪,力促执行案件和解,取得较好成效。
今年1至6月份,该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43件,已结118件,其中和解结案74件,执行案件和解率达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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