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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法院多项措施服务“三夏”生产

  发布时间:2012-06-01 08:40:20


“三夏”农忙以来,罗山县人民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工作重心,采取多种措施服务“三夏”生产。

一是加大打击力度,严惩销售贩卖假冒伪劣农资行为。该院针对“三夏”期间是种子、化肥、农药等农用物资销售旺季的实际,积极加强同工商、物价、公安等职能部门协调,协同作战,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的坑农害农行为,为“三农”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快速受理、审结和执行,依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二是适时调整工作时间,尽力方便辖区群众诉讼。该院要求各业务庭,特别是四个人民法庭,在“三夏”期间适时根据农忙时间调整工作时间,如利用早饭时和午间向当事人调查了解案件情况、送达诉讼材料,利用雨天农闲时组织当事人调解等,并加大巡回审判工作力度,坚持将法庭搬到田间地头,就地化解纠纷,保证农村当事人不因诉讼耽误生产。

三是认真开展走访帮扶,及时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该院自觉强化服务职能,拓展服务范围,紧密结合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声音,了解群众需求,及时帮助解决群众生活生产上的实际困难,并结合走访帮扶工作,做好矛盾纠纷排查,防止矛盾扩大和激化。

四是强化法制宣传,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在开展便民诉讼活动的同时,该院还印制了大量法制宣传手册和宣传单,积极利用宣传车到集市、到村庄、到田间地头广泛开展宣传,向群众积极讲解与农业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特别是化肥、种子等纠纷案件的法律问题,认真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受到了农民群众的广泛欢迎。

责任编辑:董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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