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下午,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召开推行“法官村长”工作机制动员会。院党组成员、专职审委会委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王娟主持。
会上,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杨槑传达了全市法院“法官村长”会议精神;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王娟宣读了《罗山县人民法院关于推广 “法官村长”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和《罗山县人民法院关于成立“法官村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明确了该院86名法官派驻全县273个行政村(居)民委员会担任“法官村长”;院政治处副主任王勇就如何做好“法官村长”工作做了说明和讲解。最后,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杨槑代表院党组作了动员报告。
杨槑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推行“法官村长”机制的重要性。推行“法官村长”机制是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下的一种新型工作模式,是人民法院参与基层社会管理创新的有益探索,也是转变审判工作方式,变被动为主动,将纠纷化解于基层的有效方法,全院干警一定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扎实推进此项工作。二是要明确重点工作环节,确保规范运行。要切实加强法制宣传,强化民间沟通,重点排查和化解矛盾,认真抓好进村排查、登记梳理、引导分流、分类调处等工作环节。三是要加强监督考核,确保取得实效。通过强化内外部监督、加强日常通报、强化案件评查和实行月通报讲评等制度和措施,真抓实干,求实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