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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陷网恋被欺骗 侵占公款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1-10-27 08:46:36


作为公司的财会人员,却身陷网恋为满足男友的金钱需求,铤而走险在公司帐目上做起了手脚,结果被男网友欺骗,自己也身陷囹圄。,被告人刘玉被罗山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6年刘玉通过招聘到信阳某商贸公司从事财会工作。20098月,刘玉通过上网认识了一名男性网友魏某,经过多次视频聊天,刘玉逐渐对魏某产生了好感,并和魏某发展成为了男女朋友关系。为满足男友不断提出的金钱需求,2010年至20113月刘玉利用担任其所在的公司会计兼出纳的职务便利,以涂改作废收款票据、收入不入账等手段,先后将该公司资金21.5万元占为己有。另查明,刘玉的男网友魏某已因涉嫌诈骗罪被有关机关另案处理。

法院认为,刘玉身为公司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所在公司资金非法占为已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因其认罪态度较好,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余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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