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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法院四项措施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求实效

  发布时间:2011-10-20 16:00:46


1019,罗山县人民法院分别召开院务会及党组扩大会,认真传达学习全国和省、市、县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和部署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并立足执法办案根本研究制定四项措施,努力推动社会管理体系的健全和完善,不断深化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一是理念创新引领实践。积极探索符合实际、富有特色的社会矛盾大调解格局,为社会管理创新构建新载体。将调解贯穿于民商事审判的全过程和所有环节,对依法和依案件性质可以调解的所有刑附民案件和民商事案件首先尝试通过以法院为主导,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化解纠纷平台;设立以法庭为中心,巡回办案点为主体的调解服务网络,将便民诉讼调解服务点延伸到各个乡镇。今年以来,该院民商事调撤率达75%,刑附民案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9%

二是审判创新提升形象。以精细化管理为基础,积极创新审判质效管理机制,加强节点控制,实施审判质效管理的动态监控,有效促进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提升。在审判质量管理方面,推行案件质量评查通报、改发案件逐案剖析及责任追究、优秀裁判文书评选、办案能手评比等一系列制度,努力提升案件质量;在审判效率管理方面,推行临限预警、发卡催办、院庭长督办等制度,避免出现超审限案件;在审判流程管理方面,出台《审判流程管理规定》,明确立案、送达、开庭、结案、归档等五个主要环节的流程,确保审判流程高效有序运转;在审判层级管理方面,完善院、庭长办案和指导办案制度,审委会委员与纪检、监察人员不定期观摩庭审,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全面提高审判水平;在审判绩效管理方面,从德、能、勤、绩、廉五方面对法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与评先选优、晋职晋级直接挂钩。

三是机制创新突出实效。大力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抓好社会关注案件的审理工作,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加强人民法院与社区矫正机构的衔接配合;做好涉未成年人案件的审判工作,提高未成年人审判的综合效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与法律服务,促进全社会法治意识的提高;积极参与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继续坚持和完善典型案例公开发布制度,引导全社会切实增强诚信意识;加强和规范司法建议工作,完善司法建议工作程序和工作机制,提升司法建议工作的实效,从而促进社会管理体制机制的进一步完善,不断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的水平。

四是服务创新赢取民心。把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扩大审判服务领域,促进基层社会管理,作为人民法院参与管理创新的总抓手。提供便民诉讼,设立功能完备的立案大厅,并在每个乡镇设立了便民服务点,开通了民生服务热线和短信提示平台,还配备了LED显示屏,及时公布案件审理流程信息;深入开展司法公开工作,开展裁判文书上网、庭审视频同步直播、公众开放日活动;积极组织开展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有关方面人士视察法院活动,建立健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工作机制,不断强化接受监督意识,拓宽接受监督渠道;深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继续加强行政审判年度报告工作,建立健全重点行政案件、敏感行政案件报告、会商制度,有效促进依法行政。

责任编辑:董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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