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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法院“三化”管理人民陪审员

  发布时间:2011-10-12 08:35:05


罗山县法院注重探索和推进人民陪审员“三化”管理,进一步规范人民陪审员的培训、信息管理和考评机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是业务培训经常化。从本院业务庭中抽调一批审判经验丰富,并有一定理论功底的审判人员,每季度对辖区的人民陪审员进行业务培训,同时,还为每位陪审员征订《司法文件选》、《人民法院报》等法律书刊。

二是信息管理网络化。将本辖区的人民陪审员信息统一进行微机管理,并将人民陪审员的姓名、联系方式印制成卡片,发放给群众,当事人可随机选择自己信任的陪审员参加案件的审理。

三是目标考评制度化。将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纳入各部门年度目标考评机制,规定各审判业务庭的审判人员,每年至少应邀请一次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每多一次,院里将给予庭室奖分,并根据陪审员参审案件的多少,作为年终评选优秀审判员、先进庭室的一个标准。

今年以来,罗山县法院共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15人次 112 件,其中,调撤结案91件,调撤率达81.2%,充分发挥了陪审作用,无一起改判、发回重审和申诉上访事件发生。

责任编辑:董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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