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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法院清理执行积案“五个到位”

  发布时间:2009-06-16 10:09:40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部署的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罗山县法院采取得力措施,落实“五个到位”,全力做好该项工作。截至目前,该院共清理出执行积案54件,在有财产可供执行的37件积案中,已顺利执结35件,涉案金额10.6万余元。

一是执行干警认识到位。组织执行干警认真学习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清理执行积案工作的重要性,真正做到认识上有新高度,目标上有新要求,方法上有新举措,解决执行难有新突破。

二是清理积案底数到位。从立案查起,彻底查清每一起案件的立案时间、当事人名称、执行标的、现执行情况、未结案原因等情况,摸清积案底数,杜绝“抽屉案”、“箱底案”。

三是包案责任制到位。对未结执行积案,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执行部门负责人包案责任制和承办人目标责任制,坚持案件到人,责任到人,限期结案。

四是规范执行行为到位。将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与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相结合,严格规范执行工作流程管理,建立健全执行工作目标管理制度,确保执行人员依法执行,文明执行。

五是执行措施到位。充分依靠党委、人大和政府的支持,大胆开展执行工作,对于那些真正的“老赖”,坚决强制执行,采取一切法律措施给予制裁,绝不纵容,确保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顺利进行。

责任编辑:李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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