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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避执行十二年 难逃法网终履行

发布时间:2017-12-29 09:35:59


12月25日,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12年前的申请执行案。

2002年4月,周某在福建省永春县无证驾驶借来的二轮摩托车载着张某外出,在没有确保安全通行的情况下,致车辆冲出路面造成张某当场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周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不负事故责任。2003年3月,福建省永春县法院判决周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赔偿张某亲属各项损失6.1万元。

判决生效后,周某未履行义务。2005年,张某亲属向永春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由于已刑满释放的周某刻意躲避,永春县法院未能查到周某行踪,也未能查到可供执行财产。随后,永春县法院委托周某户籍所在地的罗山县法院代为执行。罗山县法院执行局承办法官接到此案后,对周某进行了查找,但只是得知其外出打工,不知详细地址,在当地银行也未能查到周某存款,案件执行一时陷入困境。多年来,执行法官一直未放弃此案执行工作,但仍一无所获。近日,该院执行局承办法官得到消息,周某已返回罗山,便立即出发赶往周某住所地将周某抓获,但周某仍拒绝履行,该院依法对其拘留15日。在被拘期间,周某家属主动联系到执行法官,表示愿意履行还款义务。12月25日,周某家属将6.1万元的赔偿金及利息送到了申请执行人手中,此案得以执结。

责任编辑:尹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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